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编审批
制:刘培江核:杨胜贵准:陈雪松
发布日期:2011年3月1日
生效日期:2011年3月1日
f1目的为使不合格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被识别和控制,避免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特订此程序。
2范围从进货、生产加工、交付后所产生的不合格均适用。
3术语与定义不合格:末满足要求。
4职责41质量部门:负责对不合格材料(项)的识别与标识、隔离,并通知和跟踪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项)进行处理;负责对经处理过的不合格品(项)进行再检验。43工程部:负责对生产加工不合格品,已进场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处理;
5作业内容51来料检验不合格时的处理511试验人员依据相关规范对来料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时,立即进行标识和隔离;通知质量部人员,由质量部派人进行确认;经确认为不合格品时,进行清场处理;513质量部人员应复印和保留不合格检验记录,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52生产过程检验不合格时的处理在生产过程和成品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由工程部进行标识和隔离。并由工程部安排进行返工返修。53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531返工返修:对于返工返修后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合格品,处理后的不合格品由质量部按检验标准重新检验。532报废:对于以上几种方式不能处理的不合格品,由外包方生产单位或责任单位申请,经质量部和技术部确认,报总工批准,最后由材料部安排做清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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