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协议书
甲方(捐赠人):
乙方(受赠人):
为增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下述第
项之财产(以下简称“捐赠
财产”)无偿捐赠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下述捐赠财产。
1现金:(人民币其它)(大写)
。
2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
。
3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
第二条甲方保证捐赠财产系其所有之合法财产,且有权捐赠乙
方,并保证所捐赠财产无权利和质量瑕疵。
第三条捐赠财产用途(是否具体指定):
。
第四条甲方应按下述时间、地点及方式向乙方交付捐赠财产:
1交付时间:
。
2交付地点:
。
3交付方式:
。
第五条捐赠财产的所有权因捐赠交付而转移乙方,依法需要办
理登记等手续的,甲乙双方按
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乙方收到甲方捐赠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
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
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如实按照约
定方式给予答复。
第八条本协议成立后,捐赠财产交付前,因故致使捐赠财产毁
损、灭失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f第九条因捐赠财产权利瑕疵而致第三方向乙方追索,或因捐赠财产质量瑕疵使乙方或受益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财产,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商甲方书面同意。对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非货币性捐赠财产,乙方有权直接依法变现,所得价款用于捐赠目的。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本捐赠为公益行为,协议成立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住所:
乙方(盖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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