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核办法(附录)
附录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厂外周边安全距离表1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规范值实测值)(2006版新标准)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2006版新标准)
加油站外的建构筑物等项目
一级站规范值实测值
埋地油罐二级站规范值实测值
三级站
通气管管口
规范值实测值规范值实测值
加油机规范值实测值
重要公共建筑物
50
50
50
50
5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
25
18
18
18
民用建一类保护物25
20
16
16
16
筑物保二类保护物20
16
12
12
12
护类别三类保护物16
12
10
10
10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25
22
18
18
18
罐
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
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
18
16
15
15
15
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
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室外变电站
25
22
18
18
18
铁路
22
22
22
22
22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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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路、主干
城市
10
路
道路
次干路、支路8
不应跨越
架空通信
线
加油站,且国家一二级
不应小于
1倍杆高
一般
不应小于
5m
不应跨越
加油站,且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小于
15倍杆
高
86
不应小于
1倍杆高
不应小于
5m
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应小于
1倍杆高
86
不应小于
5m
不应小于
5m
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应小于
5m
86
不应小于
5m
不应小于
5m
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应小
于5m
65
不应小于
5m
不应小于
5m
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应小
于5m
注:①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②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③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④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
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⑤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
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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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⑦与架空通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