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禁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如下:学校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负责我校全面的禁烟工作,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禁烟工作,学校大队部负责师生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食堂、餐厅、商店的禁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设计,教务处负责教师课堂及课外活动时的禁烟工作,学校副校长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禁烟工作。二、禁烟工作有关规定1、学校大队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3、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5、学校大门口设立“无烟校园”标志,教学楼、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三、禁烟工作奖惩办法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
f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等次。3、对彻底戒烟或禁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办公室,学校将提出表扬。4、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禁烟工作进行巡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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