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较大的会计事项,新准则进行了更严格的政策界限规定,使得其会计处理更为规范,如其中规定,公允价值的应用必须满足严格的前提条件;企业应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如实反映资产价值,但又不允许多提减值准备。对企业建立秘密准备的行为明令禁止。也不允许将前期已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更禁止企业利用新旧会计准则衔接之际,随意转回前期减值损失,调节利润。3.新准则体系提高了信息披露透明度以着重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新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做了全面的规定,从而大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有效维护投资者和社会性公众的知情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和分析,对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将起很大作用。4.对无形资产准则的变革改善了无形资产会计信息质量。主要表现在:(1)新准则将企业的无形资产开发划分成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而进行独创性的研究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前,将研究成本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以生产出新的材料或装置等。新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无形资产。(2)新准则改变了原准则无形资产一律分期平均摊销的作法,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只有较好地处理这些问题,才能使上市公司既根据新准则平滑利润,也减少操纵利润的可能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5.在资产减值方面的变动取消了调节利润的空间。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允许转回。另外,新准则在部分条款中也涉及相关资产的减值问题。主要规定包括: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证卷不再考虑减值问题。除交易性证卷外的金融工具和存货的资产减值损失允许转回。过去上市公司屡屡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比如在盈利充足的年份,多计提跌价准备,而在盈利能力下降的年份,再将计提的跌价准备冲回。在新准则之下,这种调节利润的空间无疑被取消了。6.改进了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新《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从根本上规范了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同时,为减少因公允价值使用引起的利润操纵以及合并形成的利润失真,对合并损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关注。但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