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关于开展池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大力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任务,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开展池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池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是指在市区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应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工程项目。对审批通过的示范项目,在项目通过能效测评和竣工验收后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支持的技术领域包括:1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供热制冷;2利用土壤源热泵、浅层地下水源热泵和地表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3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4其他经批准的支持领域。二、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
1
f项目业主单位投资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由业主单位申报;采用能源服务方式的,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投资运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投资运营商)申报。2申报条件(1)项目所在地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条件;(2)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项目必要的业绩实力及良好的资信;(3)项目业主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依托的技术支持单位要有成功的技术应用实例和相应资质;投资运营商作为申报主体时,应具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部分设计、施工、方案优化、检测及运行管理等能力;(4)投资运营商进行申报时,应与申报项目的业主单位达成协议,对申报项目实施能源合同管理;(5)申报项目应达到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示范工程项目选用的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和产品应已列入国家或省推广技术目录,取得推广证书,其中选用的产品应已在市建筑管理处备案;(6)申报项目已完成有关立项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建设报批手续证明材料齐全,包括立项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资金落实证明文件、房屋建筑施工图
2
f设计审查合格证书;(7)申报项目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竣工。3申报技术要求(1)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或太阳能采暖空调工程项目,太阳能系统全年保证率不低于40,集热器热性能应符合GBT175812007、GBT64242007、GBT42712007;(2)沿江、湖地区利用地表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及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系统COP不低于3;(3)利用地下水源、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