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堂镇中心小学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
20142015学年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二、目标任务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上好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三、主要内容(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希望各小学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要上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f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3、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4、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科教师,督促各校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5、严禁增加考试次数。规范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