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国家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并与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发〔1998〕13号)相衔接,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062020年,以“十一五”期间为重点。一、我国防震减灾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地震是对人类生存安全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活动最强烈和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占全球陆地面积的7%,20世纪全球大陆35%的70级以上但地震发生在我国;20世纪全球因地震死亡120万人,我国占59万人,居各国之首。我国大陆大部分地区位于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区域;50%的国土面积位于Ⅶ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区域,包括23个省会城市和23的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初步建立了有效的管理体制,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尤其是“十五”期间,我国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投资建设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包括地震前兆、测震和强震动三大台网;地震活断层探测、地震应急指挥和地震信息服务三大系统以及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建成后,前兆、测震、强震台站的密度将分别达到每万平方公里042个、088个和12个,监测设备数字化率达到95,20个城市活断层地震危险性得到初步评估。地震速报时间从30分钟缩短到10分钟,地震监测震级下限从45级改善到30级。地震预报水平进一步提升,强震动观测能力和活断层探测水平迈上新的台阶,震害防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地震应急响应时间大幅缩短,地震应急指挥和救援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为“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防震减灾能力仍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基础依然薄弱,科技实力有待提升,地震观测所获得的信息量远未满足需求,绝大多数破坏性地震尚不能做出准确的预报;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能力明显不足,农村基本不设防,多数城市和重大工程地震灾害潜在风险很高,防震减灾教育滞后,公众防震减灾素质不高,60级及以上级地震往往造成较大人员伤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