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飞速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文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文件,是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实施企业行政领导、下达经营决策指令、传达贯彻战略方针、管理重大经营事务的具有最高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流程规范、重要对外商洽联系函件、以及集团公司上下之间请示、答复、报告和交流情况。第三条公司文件管理,包括文件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销毁等工作环节内容。第四条纳入文件管理范围的还包括公司的重要数据、报表、及其影印、音像资料等。第五条公司文件管理必须做到高效、准确、及时、安全、保密。第六条集团公司总裁办是文件管理工作的主体部门,并对各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各部门文件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第二章文件种类第七条公司文件的种类主要有:(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二)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三)通知用于发布公司规章制度、任免管理干部、传达董事会或国家有关法规精神、转发有关行政管理单位的文件、批转下级部门、分公司的文件、发布要求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四)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五)报告用于向集团公司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集团公司的询问。(六)请示用于向集团公司请求指示、批准。(七)批复用于答复分公司或部门的请示。(八)条例用于制定规范管理工作、活动和员工行为的规章制度。(九)手册用于文件、资料的汇集形式(十)守则用于向所属成员发布的一种要求自觉遵守的约束性文件。(十一)规定(办法)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十二)函用于对外之间商洽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公司请求批准等。(十三)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第三章文件格式第八条公司文件由版头、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部门、正文、附件、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制版记组成。(一)版头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