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的、建
筑面积约40平方米(包括附房)的房屋一套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房产证号为。个月,自2011年7月10日起
二、房屋租赁期限为6
至2012年1月9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可另行约定租房条件并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房屋每月租金为400元,分季缴纳,乙方应在承租前10
天内将该季度租金支付给甲方。乙方同时须向甲方交纳押金元,合同终止时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天内退还乙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取暖、通信、物管等实际使用费用。四、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不得转租,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坏房屋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进
f行小规模装饰装修的,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按照来装去丢的原则处理。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签署: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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