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胜任工作的。
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11、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单位名称、住所和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时间、地点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2、《劳动合同法》首次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3、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f14、《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和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同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6、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和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