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比赛任务者,在此基础上累加5分参加校、院研究生仪仗队,按时参加训练者,每人分别加3分、2分;完成演出或比赛任务者,在此基础上分别累加5分、3分被评为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每次加5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每次加2分参加校研究生合唱团、舞蹈队、仪仗队、篮球队、健美操队等,不按时减参加训练者,每次扣05分分在比赛过程中发现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者每次扣5分学校统一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无故缺勤者,每次扣2分受到校级安全卫生检查通报表扬者,每次加2分;受到院级通报表扬者,每次加1分安全卫生被评为研究生“党员示范岗宿舍”或“文明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分加3分。被评为学校研究生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先进个人,每次加4分宿舍长每学期加2分在安全卫生检查中,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分在宿舍内乱扯电线、使用违章电器或酒精炉等禁用器具者,一经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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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减每次扣8分分在宿舍留宿外人者,每次扣5分无故晚归者,每次扣1分不参加宿舍值日或卫生扫除者,每次扣1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包括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者,均以旷课论处,每人每天扣3分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宣传活动,每次分别加2分、1分宣传工作加在《山东师大报》、校广播站、研究生工作网站等发表反映研究生工作、活动的新闻稿件(纯文学作品除外),每次加2分;2000字以上,每次分加3分。(最高不超过20分。)在省级、国家级报刊或广播电视等发表反映我校研究生工作、活动的新闻作品,每次分别加5分、10分;被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每次加5分减未经学校批准,在研究生宣传栏等宣传场所乱贴乱画者,每次扣5分分三、附则1、同一活动或比赛按最高获奖等级加分,不得重复加分。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各学院与研究生工作部商定。各学院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奖惩细则,报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实施。3、本办法于2007年9月发布实施。4、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山东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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