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
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
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
过
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计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
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
1
f担的费用。
精选资料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
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
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
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
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维修及相应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