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09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参考答案外国法制史试题参考答案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1、C2、A3、B4、A5、B6、B7、D8、A9、B10、C11、A12、D13、B14、A15、B16、D17、D18、B19、D21、C22、A23、D24、D25、D二、多项选择题26、BCD27、CDE
20、A
28、ACD
29、BDE30、ABCDE
三、名词解释题31.楔形文字法:是指由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因其法典用楔形文字镌刻而得名。32.蛮族法典:指中世纪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从公元5世纪末期开始,大多数日耳曼国家从协调与被征服地区的居民关系、调整各部族原有的习惯与基督教教义教规的关系的需要出发,都模仿历代罗马皇帝的做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成文法典。这类法典在历史上称为“蛮族法典”。33.《圣经》:是基督教最为重要的经典,也是教会法最重要的渊源,它不仅是教会立法的主要依据,而且本身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教会法庭审判活动的主要准则,对世俗法院也有一定约束力。《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其核心教义是创世说、原罪与救赎说、天堂地狱说等。34.《大宪章》:是英王约翰于1215年迫于贵族、骑士及市民压力而签署的一个契约性文件。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王权,确认了封建贵族和僧侣的特权,规定国王在征税时必须召开由大贵族参加的“大会议”,以征得贵族的同意。此外,它还规定,任何自由民非经合法程序不得被逮捕、监禁、放逐、没收财产。由于这些规定限制了王权,保障了臣民的自由和权利,后来被资产阶级用来作为反封建的武器,并被列为重要的宪法性文献之一。35.罗马法复兴: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期,随着城市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罗马法作为调整私有制商品经济最完备的法律形式,其作用与价值日益受到重视。以意大利为发源地,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四、简答题36.简述罗马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分类。答:(一)公法与私法(乌尔比安);(二)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表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不成文法是指被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三)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四)市民法与长官法(裁判官法);(五)人法、物法、诉讼法。37.简述1804年法国民法典贯彻的资本主义民法原则。答:1)、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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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契约自由原则;3)、过失责任原则;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