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对执教教师进行积极评价的每节计2分。不参与评价的扣1分。(2)、校领导或教师听推门课时,执教教师拒绝其他教师听课者,每次扣
f5分,为听课而随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策略者,每次扣3分。(3)、参与听课的领导或教师,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因此而影响教学秩序,否则每次扣5分。(4)、任课教师每周听课至少一节,学校领导每周至少两节以上,每听一节加2分(以实际听课为准,并由校长签字或加盖教务处章)。2、观摩课、公开课、优质课准备主讲观摩课、公开课、优质课的教师,由教导处会同教研组统一安排。(1)、执教教师,教案设计科学,教学结构优化,听课教师评价效果优秀的,每节记5分,否则记2分;活动结束后,主讲教师应把教案设计上交教导处,否则本次活动不予计分。(2)、积极参加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对执教教师进行积极评价的每节记2分。(教导处或校长签字盖章有效)(3)、参与听课的教师,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因此而影响教学秩序,否则每次扣2分(4)、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5)参加优质课比赛活动的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按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奖励积分记5分、10分、20分、40分(现金奖金另计)。备注:教研积分全部计入教师量化考核。3、“一师一优课”活动(1)、积极参加“一师一优课”活动,并且录课成功的教师,每次记5分。(2)参加活动的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按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奖励积分记5分、10分、20分、40分(现金奖金另计)。
f4、能完成教研任务(每学期至少2次)的教研组,教研组长每次记5分,参与的教师每人记2分。5、在参加中心校或县教体局组织的其它活动活动荣誉或名次的教师(含所辅导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优质课奖励办法,酌情给予奖励积分。(五)、计划总结学校布置的各种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试卷分析等应按时交送,按时交送的每次记2分,延期交送的记1分,不交者不计分。备注:该项积分全部计入教师量化考核。(六)、考绩1、总评新学年第一次月考平均分(按抽考学生数)获年级段学科第一名的教师奖励考绩奖基数为100元具体到各科:某教师所分课时数15节×100元,下一名分差在1分以内(含1分)按80发奖金,3分以内(含3分)按60发奖金,5分以内按40发奖金,分差在5分以外,无奖金。以后月考、期中、期末考试分差在5分以内,奖励办法同上。上次考试分差在5分以外享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