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筹建处管理行为,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筹建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按照筹建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筹建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薪酬遵循以下原则:㈠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突出薪
酬的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突出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对员工工资收入的决定作用,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分配关系。
㈡坚持员工收入水平同企业经济效益、市场工资价位相联系的原则,实行工资分配动态管理,建立员工工资收入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
㈢员工工资待遇的确定依据,主要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后确定。福利待遇的确定原则为合法、必要、计划、协调,并结合筹建处具体特点,从实物化转变为货币化。
㈣坚持考核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分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㈠在册的正式员工:1、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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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部门负责人3、特殊人员4、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它普通员工。㈡临时性用工。
第三章薪酬待遇构成及内容
第四条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岗位工资、电话及交通等补贴、绩效奖励等。
第五条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按员工工作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并随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岗位工资是员工直接劳动报酬,根据员工所任岗位所对应的岗位与筹建处发展及实现效益的相关程度确定。岗位工资根据筹建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每年进行调整。
第七条绩效奖励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月基本绩效考核奖、年度绩效考评奖、专项及其它奖。
㈠年度绩效考评奖绩效考评由筹建处安排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收入总额、特殊业绩、贡献等筹建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相联系,具体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议,报筹委会批准后执行。㈡专项及其它奖奖励对象:筹建处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提供金点子、或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筹建处巨额财产损失等维护筹建处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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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员工和行为。具体奖励额度、人员、标准由筹建处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第八条特殊人员的薪酬制度。1、适用范围:筹建处急需或现时不可缺少的、非常驻的专
业人员及顾问人员。2、薪酬模式:一人一薪制或按项补贴制,各工资单位具体
金额以及福利待遇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或由与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