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法律类毕业设计专科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作业
课题名称案由
教学点名称马鞍山广播电视大学
年级名称
专业名称法学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指导教师
2011年月日
f朱某诉A区房管局别墅产权纠纷案
案情介绍
朱某与林某原为夫妻关系两人于2001年购买了一栋别墅2003年以林某的名义办理了房地产权证没有标示共有人。2005年5月双方感情破裂朱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于2007年6月1日作出朱某与林某的离婚判决并将别墅判归朱某所有。林某不服提出上诉。同月10日朱某即向别墅所在地的A区房管局发出《告知书》声明“本人与别墅产权人林某是合法夫妻现法院已将别墅判归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对于该房屋以任何形式办理的手续均属于无效”并附上了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和身份证明。同月19日A区房管局即向朱某《复函》声称朱某需提供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否则将给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007年11月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林某提出的离婚上诉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该判决的《生效证明书》证明于2007年11月29日发生法律效力。朱某在收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才得知林某以600万元的价格将别墅卖给了善意第三人向某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完成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A区房管局已于2007年10月19日将别墅登记在了向某名下。朱某认为A区房管局在知悉该别墅存在产权争议的情况下还为林某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并颁发新的房地产权证给向某此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而林某与向某未经作为合法产权人的自己同意私自转让自己所有的房屋该行为依法应属无效。该别墅现值人民币600万元以上A区房管局必须赔偿自己的损失。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A区房管局将自己别墅产权错误转移给向某的变更登记行为违法并撤销向某的产权证同时要求A区房管局赔偿房屋经济损失人民币600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案件焦点
一、A区房管局颁发房产证给向某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朱某的《告知书》对于房管局而言产生什么样的效力房管局可否以此限制林某的处分权
三、向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其权益该如何保护
f分析与结论
本案中A区房管局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但未尽到其审慎审查义务造成错误登记应当撤销颁发给向某的房地产权证但不需要承担对朱某的赔偿责任。但向某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维护。理由如下
1A区房管局作为房屋登记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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