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结算行为,提高单位支付结算的透明度,保障单位货币资金安全,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支付结算是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使用票据或公务卡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二章票据结算第三条银行汇票结算规定:一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二单位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既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用于支取现金。第四条商业汇票结算规定:一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付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二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第五条银行本票结算规定:
f一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
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
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
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三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个
月。
第六条支粟结算规定:
一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见票
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
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
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
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
通支票左上角画两条平行线的,为画线支系,画线支票只能用于
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三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日,另有规定的除
外;
四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足以支付支票所列金额时,
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五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f第三章公务卡结算
第七条公务卡是由银行发放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
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用于单位公务报销及职工个人消费的
信用工具。具体分为单位公务卡与个人公务卡:
一单位公务卡:是以单位名义开立的公务管理卡,该卡不能
透支、提现和消费,只能用于与个人卡之问的资金转账结算;
二个人公务卡:是以职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