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
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
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类型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2(类型2: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3(类型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包含专业
测试科目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理科类水利水电工程
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全球环境国际班
f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实验班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
工程物理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f物理学
数理基础科学
化学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生物科学
医学实验班
药学
生物医学工程
临床医学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学
法学国际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数学与逻辑阅读与文科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表达人文科学实验班
f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
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
英语
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学
法学国际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注: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