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注解不能完全辨认,指对于比较复杂的事务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应用第九十八条【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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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注解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其特征主要有:(1)生命权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为客体,即维护生命的正常活动,保障生命不受非法剥夺的人格利益。(2)生命权以维护的生命活动延续为其基本内容。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使人的生命活动不能继续延续,其后果必然是死亡。(3)生命权保护的对象是人的生命活动能力。人的生命活动能力是一项独立的人格利益,是在具有生命活动能力的基础上,从事劳动、创造财富的体力和脑力。健康权,是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肌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从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属于物质性人格权,其客体仅指公民的生理健康。第九十九条【姓名权、名称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第一百条【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零二条【荣誉权】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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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百零三条【婚姻自主权】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五条【民事权利男女平等】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六条【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工作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免责,一般来说,其免责事由主要有:1不可抗力。如果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倒塌、坠落完全是由于不可抗力如飓风、地震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