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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加强对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作者:潘善环
责任编辑:王晚霞
文章来源:桂林旅游网
更新时间:201008301626
龙胜各族自治县是中南地区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境内居住着苗、瑶、侗、壮、汉等民族,2009年全县总人口172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1%,“无山不瑶,无林不苗,无垌不侗,无水不壮”生动地概括了龙胜少数民族的基本分布情况。
龙胜的苗、瑶、侗、壮、汉等各民族人民勤劳朴实,热情好客,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无数辉煌灿烂的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已经成为了龙胜县人民宝贵的社会财富,成为了龙胜县社会发展坚实的基础和巨大的推动力,是龙胜县建设特色县域文化最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因素之一。但由于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普遍存在着“口传心授,人在艺存,人亡艺失”的弱点。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许多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遭遇到了巨大的挑战,许多珍贵的民族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有的甚至已处于濒危状态,保护民族文化日显紧迫。
为了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发扬民族文化的特有魅力和价值,龙胜县近年来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了对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力度,具体体现如下:
一、坚持群众文化路线,连续举办31届全县农村业余文艺汇演。通过坚持群众文化路线,全县目前已发展有196支业余文艺队,群众演员4600多人。他们白天下田劳动,晚上举办文艺活动,自娱自乐。龙胜县人民政府每年拿出40000多元举办全县性农村业余文艺汇演,节目多为农民自编自演,绝大部分节目的内容和形式都体现了当地民族文化的特色和精神。
二、积极支持古村名寨广泛举办节庆活动,调动广大群众的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意识。为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龙胜正着力打造“民族百节之县”,以形成“大节三六九,小节月月有”的氛围,并以此推进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2008年,各民族村寨共举办了“晒衣节”、“百家宴”、“苗歌节”等84场民族节庆活动,2009年1~8月,举办了各族节庆活动62场。这些活动的举办,使老传统得到了传承,使新思想得到了升华,大大增强了各族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参与热情健康高涨,自觉以实际行动维护和创造共同的幸福感、祥和感和责任感。
三、大力发展民族旅游村寨,把民族歌舞等民族文化转化为市场经济的增长点。目前龙胜县有大唐湾民族山寨、细门瑶寨、三门瑶寨、里排壮寨、坳背文明示范屯、金竹壮寨、金车壮寨、黄络长发村等民族旅游村寨,每个村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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