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009411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及《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试行)》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为有效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体现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本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以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为评价原则。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长:阮厚广副组长:唐华李善信
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德育工作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公示、上报。(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长:阮厚广副组长:李善信
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上报。(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仲裁委员会。领导小组长:唐华副组长:杨会谦学生会主席
组成人员:科任教师、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负责接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中的咨询、申诉、调查、复议和以及纠正。三、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日表》附件1,以下简称《细目表》。二评价标准
f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评定等级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