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十一其他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上述项目之外发生的一般性支出项目。
第三章
项目库管理
第八条
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业务数
据系统。项目库由市财政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统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申报文本,并实行动态分级管理。第九条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包括:
部门上报项目,是指项目单位申报,经一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上报市财政局的项目。部门备选项目,是指项目单位申报,经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因资金来源及其他因素未能上报市财政局的项目。财政下达项目,是指经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同意下达资金的项目。财政备选项目,是指经市财政局审核,预算综合平衡后未下达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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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条
项目排序原则
一市委市政府已确定、需由市财政资金重点保障的项目优先排序。二上年度已实施的延续项目优先排序。三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根据轻重缓急、择优遴选排序。四市财政局对部门申报的项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款项级科目、结合当年财力状况合理排序。第十一条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项目单位可同时申报当年
和以后年度的项目,并纳入项目库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中,预算单位申请追加的项目,除市委、市政府批办的特殊事项外,原则上必须是项目库中的备选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库后,市财政局结合财力情况,从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财政备选项目中确定下达项目;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预算单位要根据单位情况,从备选项目中选择项目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连续两年未安排的备选项目不再滚动。
第四章
项目申报
第十二条
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和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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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供给的方向、范围。二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本单位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规划。三有明确的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第十三条项目申报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
新增项目,指本年度新增需列入预算的项目。延续项目,指以前年度预算已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预算,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预算中继续执行。每年均发生的经常性项目不属于延续项目。第十四条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组成。第十五条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有充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