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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应急预案
组织有关人员3小时内对所监管的在建区域,特别是开挖工程等有可能造成扬尘的地带进行一次全面湿化处理,重点搞好监督检查,采取职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每6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扬尘办。(4)I级应急预案处置措施:扬尘治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2小时内责成工地所有开挖工程立即停工,工地所有渣土运输车停止运营;每3小时对工地可能造成扬尘的区域进行一次湿化处理或责令施工现场整改,并派专人监管。每4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扬尘整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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