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2009年11月一、目的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本着以人为本的企业精神,理顺员工休假流程,明确休假原则,规范休假纪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册员工。三、给假种类(一)国家法定节假日1、元旦:一天2、春节:三天3、清明节:一天4、国际劳动节:一天5、端午节:一天6、中秋节:一天7、国庆节:三天(二)病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病确需治疗和休养者可以请病假。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提供不了医院病假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因工负伤,按用工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三)事假:在实行调休假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不提倡请事假。但确有特殊原因时,可酌情予以批准。一般情况下每月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含3天),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10天(含)以上事假的员工年度评定不得为A、B级。(四)婚假:3天。晚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增加7天。(五)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父母)丧亡可请丧假3天(不含路途时间);非直系亲属去世(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等),给予丧假1天(不含路途时间)。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论处。(六)生育假:1、产假:女员工的产假按照如下标准:产假90天,晚婚晚育增加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计划外生育与非婚生育不享受此类待遇。男员工的配偶依照国家和地方法规生育的,男员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含公休日)。
f2、小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假期,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七)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可以开始享受年休假。工作有效工龄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可在一个自然年内一次或分次休完,逾年度不累加,参照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八)调休:先有加班,后有调休。既加班在前,如有事假或病假可以用加班抵扣。原则上,加班须在两个月内调休完毕。未调完的,统一按当年调休管理办法结算。(九)探亲假:指员工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