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基础资产的担保(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责任、启动担保的方式、担保人的偿付能力)或者其他信用增资方式(八)专项计划的资产管理1、资产的构成2、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的收入划转、相应的现金流程图、担保人的偿付能力)或者其他信用增级方式3、资金的再投资(九)专项计划的费用(十)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1、现金流分配2、现金流分配顺序3、账户管理:包括正常现金流分配下的账户管理和启动担保支持下的现金
f流账户管理(十一)专项计划的设立、终止等事项1、专项计划设立2、专项计划的设立失败3、专项计划的展期4、专项计划的终止和清算(十二)各期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概况(分期表述)1、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名称2、计划管理人3、担保机构4、规模5、发行方式6、面值7、产品期限和预期收益率8、预期支付额的赔付方式9、投资的基础资产10、重要时间:包括缴款截止日、计划设立日、权益登记日、到期日、兑付日11、信用级别(十三)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的登记及转让(十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f(十五)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持有人大会(十六)法律及监管环境概要1、为委托理财概述2、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法律依据3、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主要法律关系(十七)风险揭示、控制与承担1、专项计划的风险因素2、相应的缓解措施3、风险的承担(十八)税务事项(十九)信息披露1.定期信息披露计划存续期间,计划管理人应严格进行信息披露:(1)资产管理报告(2)托管报告(3)跟踪信用评级报告(4)年度审计报告(5)收益分配报告(6)其他定期报告2、临时信息披露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下列可能对计划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
f项,计划管理人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计划管理人网站向计划份额持有人作临时信息披露:(1)发生计划管理人解任事件或计划管理人辞任;(2)发生托管银行解任事件或托管银行辞任;(3)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4)基础资产相关法律协议的条款发生重大变更;(5)发生任何涉及基础资产相关法律协议的诉讼;(6)计划管理人或托管银行受到监管部门重大处罚;(7)基础资产相关法律协议的当事人受到监管部门重大处罚;(8)其他可能对计划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二十)不可抗力(二十一)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二十二)专项计划主要交易文件概要1、《认购合同》2、《资产买卖合同》概要3、《托管合同》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