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⑥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⑦室内电气安装工程⑧燃气工程⑨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逐套检查的内容逐套检验具体项目必须符合《规则》的规定及《逐套检验方案》的要求。3、逐套检验方案的检查
f逐套检验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确定具体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检验记录表》确定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和数量并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安排检查工具安排逐套检验日程等
4、逐套检验记录检查
逐套检验记录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签证的完整性及签证人员资质
②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实测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③检验结论的正确性及整改和复查情况。
5、逐套检验结果核查
质监机构对逐套检验结果核查的主要采取实物抽查的方式逐套检验监督实物抽查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实物抽查的重点应是涉及住宅建筑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常见质量缺陷、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
②实物抽查套数应不少于竣工总套数的3且不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的按实际数量检查。
③现场监督抽查位置应包含顶层、标准层、住宅首层及公共部分抽查部位应包含1、套内卧室、厅、厨房、卫生间、阳台2、公共部位的主要入口、走道、屋面、公共平台、地下室、电气管道井、设备用房等具体抽查位置和部位由监督员按相关原则随机抽取。
④实物抽查应按照《逐套检验监督抽检记录表》一、二、三四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逐套检验监督抽检记录》。
三、逐套检验核查通过
f1、质监机构对未经核查或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2、在逐套检验核查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并接到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整改回复后竣工验收监督小组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抽取不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的按实际数量检查进行复查并将整改和复查情况记入《逐套检验质量监督抽检记录》3、符合下列要求逐套检验核查通过①逐套检验组织机构有效②逐套检验的内容符合要求③逐套检验记录完整、有效④逐套检验与实物抽查情况相符。4、逐套检验通过时间应当以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并经复查合格之日为准。第四章建设项目专项验收阶段1、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专业、系统验收内容1人防验收2公安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验收7智能建筑验收8燃气验收9电力验收10防雷验收11供水验收12市政排水13电信验收14城建档案预验收。2、各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审核并提出需整改的相关问题后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