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6、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检查确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符合下列要求时竣工验收通过
①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②竣工验收组织机构有效
③竣工验收程序合法
f④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工程实体质量经监督抽查合格或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
7、竣工验收通过时间应当以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合格或重新验收符合要求之日为准。
8、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的相关记录及文书等资料提交质监机构备查
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②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书”
经有关各方签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二、填写相关资料
1、单位工程质量经竣工质量验收后建设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第六章建设项目资料备案阶段
收集齐全以上步骤中相关资料备案要求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四个部门提供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份递交给建设局窗口进行备案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f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和消防、电梯、燃气等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质监站提供如下资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竣工验收备案表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6、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8、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9、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1、规划验收认可文件12、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3、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4、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