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发展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济厅字201216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21【实施日期】201204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发展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济厅字〔2012〕16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关于实施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发展计划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4月21日
12
f关于实施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发展计划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育科技领军型企业,推动人才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实现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确定面向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实施发展计划(简称“5150人才企业发展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围绕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我市具有特色优势和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选择一部分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企业,加强引导、重点扶持、跟踪服务,培育一批具有行业领军地位的高科技企业,带动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与产业集群,推动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22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