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新股网下配售业务战略客户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关于新股发行网下配售业务战略客户资格申请的要求,请分支机构尽快开展相关的资格申请工作,具体如下:一、申请范围本次申请只面向满足“战略客户”条件的投资者,对于“潜在客户”暂不受理。客户获得公司批准成为战略客户后,即获得国信证券承销新股的网下询价资格。二、战略客户条件战略客户的申请条件以本次通知为准,各项条件须同时满足。(一)机构投资者1、公司成立时间已满两年;2、依法设立,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3、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4、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公司用于股票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5、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
f6、股票投资经验较为丰富,研究能力较强;7、具有健全的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并能够有效执行;8、申请时上一月末证券投资自营规模或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亿元;9、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影响力。(二)个人投资者1、具备5年以上投资经验;2、过往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记录良好;3、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其用于股票投资的资金应承诺系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4、具备较强研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5、个人投资者申请新股网下询价资格时,申请人证券账户内股票市值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信用账户),且用于网下申购新股的银行账户内现金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三)特别说明1、对于机构投资者的资产规模,特指提交电子材料时上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其自有证券账户或者其所管理产品账户内的证券投资规模,包括股票、债券等全系列证券品种;2、对于个人投资者,股票市值特指提交电子材料时前一个交易日个人证券账户内的股票市值。“股票”泛指权益类证券,不包括债券类资产;3、信用账户均不计算在内;
f4、对于计算口径拿捏不准、但仍有其明显合理性的客户,分支机构仍可先行上报。三、申请流程(一)客户提交申请材料后,分支机构通过信息平台上报《本营业部客户清单》以及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二)由经纪事业部统一提交投资银行事业部资本市场部(以下简称“投行”),进行初审;(三)经纪事业部将初审通过的客户名单告知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将客户全套申请材料的原件,按不同的区域,对应寄送到投行指定联系人和地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