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浙江省2008年修改版)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邮政编码:买受人:【】姓名:国籍身份证种类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载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该地块总土地面积为。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商品房销售的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预售许可证号为或者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备案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位于第层。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属结构,层高。该商品房有阳台个,其建筑样式(封闭式、非封闭式或其他)为。该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第幢单元号房,或建筑面积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名称及建筑面积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外,有出售(或赠送、出租等)车位、车库、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本合同附件三。第四条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出卖人建设物业服务用房平方米,坐落,属于业主共有。下列物业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绿地、场所、设施、房屋,属于业主共有。1、车位,。2、车库,。3、
f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及依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需要移交政府相关单位管理的物业,不属前款约定范围。
第五条计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