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的规定,在已向国务院报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中,凡属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需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占用和补划基本农田方案进行论证,形成正式的论证意见报部,作为用地报批的必备要件。线性工程。占用基本农田达到100公顷的公路、铁路、管道等线性工程项目。其中,占用基本农田在200公顷以下的建设项目,委托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地踏勘和论证。本项目占用和补划基本农田方案是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进行实地踏勘后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必要性、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理由、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数量、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和面积、补划基本农田的质量评价、项目建设中对基本农田保护已采用措施和拟采取措施;
一、方案编制的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4年第27号令);
5
f4、《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200617)5、《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118号);6、《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41号);7、《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8、《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9、《九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10、《九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11、《九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12、《九江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19972010)》;13、《庐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14、《庐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15、《庐山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19972010)》;16、《瑞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17、《瑞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18、《瑞昌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19972010)》;19、《杭州至瑞丽主线江西九江至瑞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江西省九江至瑞昌国家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
二、项目概况及用地情况
(一)项目概况九江至瑞昌高速公路主线是交通部《国家重点公路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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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中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在江西省境内的组成段,是连接湖北省与江西省的主要省际快速通道,同时也是江西省“三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之一。杭州至瑞丽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