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方面考虑问题,更要从机场的综合性功能和效用方面,看待机场的建设发展。
f2002年,机场实行属地化管理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在机场建设和管理方面,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这几年来的实践情况看,大部分地方政府比较重视机场建设发展,能够按照承诺投资机场建设。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减免税收、贴息等方式,解决机场建设和运行中的资金压力,大力扶持机场发展。尤其对一些中小型机场的亏损,给予了直接财政补贴;培育当地航空市场,对新开的亏损航线航班进行补贴。一些大型机场所在地政府,还成立了国际航线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场开发新航线航班进行财政补贴。地方政府的这些扶持政策措施,对确保机场可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机场属地化管理后,并不是所有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了。有的地方政府把效益不好的机场看作是一种包袱,总希望把机场交给其他省份的机场公司或航空公司管理。有的地方政府虽然自己管理机场,但还没有认识到机场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特点,往往把机场作为一个普通企业看待,在机场建设资金投入、机场运行亏损补贴等方面,显得力度还不够。有的还存在不兑现承诺的机场建设资本金现象,或者等国家和民航资金到位后,将地方资本金投入转为由机场管理机构贷款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了机场运营的财务负担。当然,一些中西部省份以及中小城市,地方财政确实困难,而相应的机场建设和运行亏损资金又较大,中央财政和民航局已经并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比如,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去年12月份,民航局迅速出台了十项措施。其中,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去年中央新增1000亿元投资中,我们争取到3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又争取了中央投资18亿元。这些资金主要被安排在民航中西部支线、西部干线机场的39个新建、改扩建项目。在这些建设投资项目中,民航局配套安排了民航专项基金105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和机场资金投入,总投资581亿元。与此同时,落实2006年、2007年中小机场、支线航空、基建贷款利息补贴以及地方机场使用机场建设费等补贴政策,70以上中西部地区机场获得了补贴,较好地体现了政策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原则。在扶持中小机场发展支线航空方面,我们分别出台了中小机场、支线航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年底,我们分别为2006年147家机场中的122家机场、2007年152家机场中的123家机场落实了补贴资金;为200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