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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
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正式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
的员工。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钉钉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情况,并在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1天以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请假1天以上3天以下经部门主管同意后,需部门经理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下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后,需人事行政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同意后,需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书面申请假期的员工持《请假条》到人事行政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钉钉请假需抄送人事行政部自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否则做旷工处理。第八条部门主管以上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
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
3天的员工,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第十二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
天,扣发工资50元天;相关审批人员应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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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第十五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
例执行。第十六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第十七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太禾衣业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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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总经理批准
请假流程图
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
用人部门
人事行政部批

部门经理批准
部门主管批准
人事行政部备案
补办请假手续补充请假资

部门主管批准
结束
员工
相关表格和流程
填写《请假条》提交钉钉申请
《请假条》
请假1天(含)以内
请假1天到3天(含)以内
请假3天到7天(含)以内
请假批准后
电话请假
请假结束后
请假7天(含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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