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之略居家医疗养老服务中心教师合作协议
甲方: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乙方:(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所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甲方与乙方为了更好的合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安排1、甲方负责推荐培训及工作内容。2、甲方有权根据服务的需要及乙方能力、表现和状态,调整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第三条工作时间(1)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安排工作时间。
f第四条工资
每节课甲方支付乙方元节。
第五条义务和纪律1、乙方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3)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4)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授课方案及计划供甲方选择。(5)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开展工作。(6)不得使用除蓝海之略居家医疗养老服务中心的名称从事与招生工作无关的事项。(7)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2、乙方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得向外部组织、媒体和个人透露甲方的内部情况、信息、安排;(2)不得与第三方鉴定有碍本协议执行的协议;
3、违纪处罚(1)乙方违反上述纪律,甲方将根据性质和情节依照相应规定予以处分,并可同时在乙方报酬总额50的范围内予以罚款;(2)乙方严重违纪,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触及解约条款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第六条合作协议的解除与不得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对自身的经历,所获职称、证书进行造价;(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3)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f(5)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该职业(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方)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1)甲方以非法手段欺骗、强迫乙方进行工作授课。或从事违法、违纪活动;(2)甲方拖欠乙方报酬超过3个月;(3)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解除本协议的,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
第七条协议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与协议约定不一致,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本协议实际发生总价款30的违约金。2如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