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规定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原则、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二、职责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是指管理办公室对集团公司各单位人力资源进行配置的一项管理职能,负责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员工选(聘)、培(养)、用(留)、绩效考核等管理和调控工作。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并及时向管理办公室反馈人员调整、管理与考核信息,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员工日常管理的各项报表等。三、管理原则第五条人力资源配置坚持实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原则;各类人员选(聘)制原则;分级聘用、分层次管理原则;岗位责任、权力、待遇相一致原则;聘用人员不受身份限制原则;集团公司宏观控制各类人员定员比例和岗位服务与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岗位类别范围内局部调整原则;“因需设岗、因岗设人”的原则;按需培训员工的原则;返聘、临时上岗与劳务用工申报审批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律与法规原则。四、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六条定员定编。管理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工作和发展需求,对集团公司各单位进行岗位定员,并对各单位各类人员比例和岗位职数进行宏观调控。第七条员工招聘(聘用)。管理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岗位定员编制,招聘(聘用)各类人员。属工人身份的员工被聘用到干部岗位的,按照干部岗位管理,并予以备案。第八条招聘员工工作经历(验)要求。1.管理人员:从事两年以上专业管理工作。2.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3.生产、辅助人员:从事二年以上专业生产和辅助生产。第九条员工招聘学历要求。1.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2.专业技术人员:本科以上学历。3.生产、辅助人员:技校或初中以上学历。第十条员工招聘年龄要求: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第十一条员工招聘素质要求:熟练掌握本专业业务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四级以上外语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和工作主动性强。
f第十二条内部调动。
1.因组织原因内部调动。对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急需的人员,经管理办公室调研
后上报材料,系统主管领导审批,可直接办理内部调动手续,员工和所在部门须无条件服从。
员工在集团公司原聘用职务和身份自行解除;因调入单位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由调入单位提
出书面申请,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工作需要,管理办公室上报材料,系统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