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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7部委局《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和《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在继承以往质量标准化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逐步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突出体现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近年来,各地区、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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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了贡献。但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各地进展不平衡,不能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的新要求。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完善与新时期、新形势相适应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进而实现根本好转奠定基础。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通过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强化过程控制,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双基”工作;逐步建立煤矿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进而实现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三)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达到以下目标:大型煤矿(≥120万吨年)95以上;中型煤矿(120~30万吨年)80以上;小型煤矿(30万吨年)60以上。各产煤省(区、市)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上述总体目标,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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