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中心城市和长寿、璧山两个卫星城市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目前,已经全面完成开工任务。主要特点有:
(一)坚持把解决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创新保障模式。近年来,我国住房制度设计上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部分填补了保障性住房的空缺,但实践中,现有经济适用房政策容易产生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而且廉租房针对的是“低保群众”,一般只占当地城市居民的3左右,90以上的群众还只能靠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我市约有30左右的低收入群体既享受不到保障房,短时期内也买不起商品房。市委、市政府对解决这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高度重视,去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建设“宜居重庆”,就要把解决住房保障作为一个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他指出,“今天,住房是老百姓最大的民生问题,我们党要赢得民心,就要为老百姓盖房子,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重庆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办好”。为此,市政府坚持把建设保障性住房不仅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各类人才、拉动内需的经济问题,更是作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的政治责任,积极创新住房保障方式,确立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调控理念,决定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房,形成“1+5”保障性住房体系,建立市场供给和政府保障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体系,力争实现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全覆盖”。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更是将住房保障作为头等民生大事,明确了“用三年时间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解决50多万户城市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总体目标。在短时间内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也弥补了过去完全由政府保障或完全由市场供给的“单轨制”制度设计上的不足,是对住房保障制度的创新。
(二)坚持把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作为重要保障,强化工作措施。市政府坚持把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当前民生工作中最重要的战略任务。为推进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多次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专题研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着力强化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
f的问题。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将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把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