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书后速来接受处理并领回被登记保存的证据若既不来接受处理
又不领取有关证据不影响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超过复议或起
诉期限不履行处罚(处理)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执法单位地址:联系人:
交通行政处罚(处理)机关(印章)年月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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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八、违法行为调查报告
案号:
第号
案
案件调
由
查人员
姓名公民
住址
当
名称
事法人
人
或者法定代表人
其他组织
地址
联系电话
性别
年龄职业
案件调查经过及违法事实
序号
证据名称
应当注明违法行为发现的时间、发现途径、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发生地点、违法行为内容等违法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开展调查取证的全部过程
规格
数量
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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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执法人员签名:
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意见行政执法机关意
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年月日
签名:年月日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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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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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九、违法行为通知书
相关的后果模式(法律、法规、规章的全称及具体条款项)
案号:
第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
相关规定的行为模式(法律、法规、规章的全称及具体条行款项)
为,违反了
的规
定,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
拟作出
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
(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
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或个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
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
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
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的权利。
(注:在序号前□内打“√”的为当事人享有该权利。)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的
行政处罚的。
邮较编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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