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标后当即归还,中标者此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归还(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提出退标,没收投标押金。6、中标后三天内签订承包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借故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建设单位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7、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附加条件。投标
f书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三、工程承包有关要求1、本工程中标后必须在三天内签订承包合同,一星期内进场施
工,否则,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并没收押金壹万元。2、本工程工期为60天,逾期每天扣款500元。3、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规范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
以上。4、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
人员、现场监理、业主及周围居民和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和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其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无法定理由、不履行合同的、属乙方责任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四、工程造价编制及结算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2、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踏勘,通过勘察现场和解读招标文件、标底等有关技术资料后,不论有否投标疑问,必须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标底价有疑问或认为工程量有误,应在投标提问书上提出,否则视为认同,今后在结算时不予调整。3、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形式,一次性包定,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如工程变更,经甲方批准,工程量增减则按工程预算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予以结算。4、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70,
f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余款3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30天内付清。(质量缺陷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投标评标原则:1、在各投标单位报名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投标。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超过规定时间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无权投标。3、投标单位未按时参加会议、逾期送达或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均取消投标资格。4、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予以承诺,否则作废标论处。5、投标书中的报价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必须做到一致,若发生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6、评标单位应根据公开、公平、公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