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39禁止在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的状况下在天井、竖井、采场内进行或从事双层作业。310禁止在运输巷、井底车场和人行道内堆放任何设备和材料。
4乘罐规定
41候罐人员必须离开井口5米候罐,当罐笼停稳后,下罐人员方准出罐,上罐人员要等下罐人员下完后,排队依次上罐,不得拥挤。
42上、下罐人员必须服从大门工的指挥,禁止在候罐处打闹拥挤,入罐后要关好罐门(或挂铁链),方准发送升降信号,当升降信号发出后,禁止人员出入罐笼。
43在罐笼两端的人员必须面向外,手把扶手,身体任何部位不准超出罐外,在罐笼内禁止打闹、喧哗、吸烟。
44当乘罐人员随身带的工具、仪器较多或体积较大时,大门工要酌情减少乘罐人数或专罐提升。
f45禁止人员和设备、材料同罐(双层罐同层)提升,提升人员时,乘罐人员不准携带大、长笨重的工具,设备等。
46禁止超员提升。47当运送爆破材料及易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时,禁止与人员同时提升。48两层以上的罐笼提升时,禁止上层载贷,下层载人。
5防火和灭火
51一般规定:511地面防火应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防火规定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求,对
建筑物,木材场、材料场、炸药库、氧气和乙炔瓶库、石油液化气站和油类仓库等建立防火制度,采取护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
512主要进风巷道、进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主要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风硐及暖风道,井下电机室、机修室、变压器室、变电所、电机车库、炸药库和油库等,均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室内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513井下各种油类,应放在安全地点,装油的铁桶应有严密的封盖,应采用输油泵或唧筒输油,尽量减少漏油。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风流,其储油量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用量。
514井下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严禁漏油,出现漏油应及时处理。每台柴油设备,均应配有灭火装置。
515废弃的油、棉纱、布头、纸和油毡等易燃品,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处理。
516禁止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井下空气,或用明火烘烤井口冻结的管道。
f517易燃易爆器材,严禁放在电缆接头、轨道接头或接地极附近。518在井下或井口建筑物内进行焊接,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确需井筒内进行焊接时,必须派专人监护,焊接完毕,应严格检查清理。木结构井筒内焊接时,必须在作业部位的下方设置收集火星、焊渣的设施,并派专人喷水淋湿和及时扑灭火星。52井下灭火521矿井发生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