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与未遂事故报告及处理施行细则
1总则11为了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规程》和上级有关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已发生和未遂事故情况,以总结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及预防措施,必须加强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施行细则。12本施行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过程。2事故分类21凡公司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统称为员工伤亡事故。22为适应事故之间严重程度的区别、明确各方管理权限的界定、便于记录和汇报,事故具体称谓又可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伤害程度进行分类。22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为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22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为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223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以上的事故。23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及公司自身的需要,对员工伤亡事故可以采用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千人负伤率、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伤害平均严重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组织统计编报与统计分析工作。24重大未遂事故:指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重大隐患,如不采取防止措施,有可能随时突发伤亡事故的事件;或者事故虽已发生,未造成职工伤亡,但在经济上已构成较大损失尚末达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者。3事故报告31发生重大事故、多人事故或死亡事故的部门,必须在三分钟内直接上报公司领导成员和安技部门。32发生轻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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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必须在8小时内向安技部门、保卫部门提交快速报告表。34公司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在发生事故后的24小时内用电话、电传或其它快速办法,报告上级有关领导部门。35凡属伤亡事故停工在8小时(含)以上的,必须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限于48小时内上报安技部门。4事故调查分析41死亡、重伤事故应按规定组织调查;轻伤事故的调查可参照执行。42调查组构成421对轻伤、重伤事故,由领导成员或由其指定安技部门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及工会成员等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22对重大死亡事故,必须遵循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上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2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