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体育活动作为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随时进行抽查。要将督查结果通报全乡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被督导单位要根据中心校提出的督导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学校将定期开展“阳光体育节活动先进学校”、“阳光体育节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并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及促进学生健康的相关指标纳入对学校年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无故挤占体育课、不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求的学校和校长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的责任。(八)学校设立落实《规定》监督电话:89097198。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的工作方案、活动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要适时安排家长开放日,家长及社会、媒体可以直接到校,参观学生一小时活动情况。切实发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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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和家长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反馈、整改。(九)、建立问责制度。校长是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在开展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中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活动开展不好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本《方案》是我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基本要求。在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的体育活动内容基础上,小学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阳光体育节活动,认真组织实施体育两项技能达标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活动,将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有机结合,与学生的体育技能达标相结合,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我校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璜山镇中心小学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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