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D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的概念。)
f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因此,A项错误。《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B项正确。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因此,法律没有对股东的形式和国籍进行限制,CD项错误。13.魏、武、郑、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魏与武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郑、王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B郑、王有权监督魏、武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C如魏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武可以对魏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魏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郑、王有权决定撤销对魏的委托【答案】A【考点】普通合伙企业【解析】选项A表述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孙、李不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限。选项B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选项C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选项D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14.甲、乙、丙成立东北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