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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字体大小:大中小lw1251844618发表于1012211025阅读719评论1分类:各市、县(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办)、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字第29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0〕18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1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选项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二)选项入库原则1.坚持公开择优选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方式,鼓励有实力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
f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省级在《新华日报》、江苏农业开发网、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公告及选项要求。所有产业化经营项目实行省级竞争择优立项,对拟立项扶持的项目在省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各市对确定报送省级项目库的项目,须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坚持促进农民增收。把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辐射能力强作为选项入库的首要条件。对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多、与农民利益联结紧、产品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优先予以扶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组织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坚持发展主导产业。各地入库的项目必须与当地主导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突出扶持能够明显带动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对农产品原料大部分来自本地、出口型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扶持,重点扶持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产业链延伸的项目。4.坚持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在地方政府有明确规划并着手建设的基础上,对区域性、有特色的专业性市场进行扶持,参与建设。鼓励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储藏保鲜和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f5.坚持突出重点区域。以农业大县、沿海地区和苏北地区为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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