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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信息(单位为分支机构的填写)
总机构名称国税纳税人编码国税纳税人识别号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主营:经营范围兼营:身份证件种类注册资本币种证件号码登记注册类型地税纳税人编码地税纳税人识别号地税主管税务机关邮政编码固定电话邮政编码固定电话国别
f附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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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复印件2份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2份改组改制的批文复印件2份其他:
□公司章程复印件2份
□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2份
□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2份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
□10中央□20省□40地区(省辖市)□51区(市辖区)□52县(县级市)□61街□62镇□63乡□71居委会□72村
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是□否国税主管税务局地税主管税务局
经办人签章:国税经办人:地税经办人:国税税收管理员:地税税收管理员:受理日期:年月
行业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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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主管税务所(分局、科)
地税主管税务所(分局、科)国家税务登记机关地方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
核准日期:年日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月日
核准日期:年
月
日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本
发证日期:发证日期:
年年
月月
日日
f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3份(粘贴在《税务登记表》中);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份(粘贴在《税务登记表》中);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