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察平台
为了更好地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推进力度,系统提供电子监察平台,对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未及时公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察督办,电子监察平台共有五个模块:提示预警、督查督办、统计分析、考核管理、举报投诉。系统多租户模式设计,对于不同的县区监察部门能监察督导本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问题。
1521提示预警
系统自动收集已立项的项目和已审批环节信息,实时动态显示在列表页。信息共有两种状态:红灯和绿灯。
红灯:对已立项的项目,未完成的各环节的,进行提示;对未及时公开立项的,但其他部门已完成的工作任务的项目,及时提醒。
绿灯:已完成立项信息录入和审批信息录入的项目。
1522督察督办
超时预警对于项目牵头部门预警:立项成文时间后,超过十天发布或者不发布信息的进行红灯提示,列表显示。对于项目审批部门预警:如果立项完成前,完成的审批信息,在立项信息发布后十天内需发布,否则红灯提示;如果立项完成后审批的信息,需在成文十天内发布,否则红灯提示。(暂设定为10天内录入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行政处理的为20天内)超过录入时间设定的,及时提醒,亮红灯,并统一以表格形式显示。督办处理设置系统,监察部门登录电子监察系统后即可查看督办系统,所涉及督办事项自动弹出页面。同时,在监察机关权限上,督查督办系统可设置“督办、暂不处理、已整改”三种类型。对于督办信息没有整改的选择“督办”,则该信息会继续红灯显示;对于督办的项目信息有特殊原因的,选择“暂不处理”,该信息黄灯显示;
f对于督办的项目信息已经整整的,选择“已整改”,该信息绿灯显示。
1523考核管理
由监察部门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在系统发布,系统内置考核办法的相关算法,根据录入的数据进行分析,并显示考核结果。
在考核管理模块,系统会根据工作人员提交数据和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与时间进行自动评分,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数据或者相关部门没有按时审核数据都将扣分警告,这个分数也可以成为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这样就能有效敦促相关工作人员,方便领导的日常监管。
1524统计分析
数据统计审批事项统计:已完成数量统计、未完成情况统计;审批单位统计:已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审批环节统计:各环节完成情况信用评价统计:统计各项目和主管单位信用情况,与考核管理相结合。录入信息情况统计:按照时间段来设置条件(10天、一个月、三个月、半年、超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