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我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规定如下:一、公司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全面负责,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副总经理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它工作的副总经理做好所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证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2.定期支持召开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改进措施,并做出决定。3.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确定具有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4.审定、颁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5.审定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如公司无力解决,应向中粮集团油脂部报告。6.凡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时,均需按规定负责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投产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f7.8.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9.
对现实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予以表彰或奖励。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全生产办公室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各部门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劳动保护法规等有关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3协助总经理定期召开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月一次),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具体组织落实。4组织各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并应有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检查执行标准。6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发生工伤事故应查看现场,按国家规定上报。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f三、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部门总监)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