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河乡青龙嘴小学师德师风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素养,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师德师风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一、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应努力做到“六要”: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遵守国家《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杏花岭区教育局教师廉洁从教八项规定》等法律规章。2、爱岗敬业,诲人不倦。要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教书育人,自觉增强服务意识,全面履行岗位职责。3、热爱学生,平等待人。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教导,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4、严谨治学,勤于进取。要独立钻研,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5、以身立教,注重仪表。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上课衣着要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6、关心集体,尊重同志。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二、教师应严格做到“十一不”:
f1、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侮辱、伤害学生,侵犯学生人格。
2、不准向学生传播不健康或错误的思想,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或参与非法组织的集会和活动。
3、不准向学生推销资料、商品,擅自设立项目乱收费。4、不准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财物或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5、不准歧视、放弃学困生或加重课业负担,损害学生身心健康。6、不准拒绝学校布置的教育教学任务、无故旷工离岗。7、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经商、搞第二职业或组织、参加以盈利为目的的办班、编写资料、外出代课、竞赛等活动。8、不准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或考试泄密、徇私舞弊,搞学钱交易。9、不准破坏团结、打架闹事,侮辱伤害同事和领导。10、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吸毒或迷信活动,损害教师人格。11、不准违规整酒。三、对“六要”和“十不”考核的基本要求1、学校是师德师风管理的主体,校长是师德师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工作,校长应亲自抓。2、学校要按照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师德师风考核的具体细则。要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学校日常规范管理范畴,要有记载、有通报、有总结。3、学校对师德师风考核应采取台账式管理,一人一档。各种记
f录应详细具体,并且要分值量化。4、“六要”、“十不”是师德师风的基本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