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及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履行的各个细节、资料、技术咨询成果等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本协议签订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或本协议签订方内部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人员。
在本协议期限内和期满后五年内,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将本协议及由于本协议而接受或获得的所有信息视为专有信息并保守秘密(“保密信息”)。双方当事人同意予以适当的注意以避免透露或未经授权地使用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信息,各方承诺对于保密信息的管理不低于对本公司其他秘密的管理程度。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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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同意只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之目的,除在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之外,本协议没有暗示或给予其对应项下商标、发明、版权、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许可。所有保密信息仍然归披露信息方当事人所有。如果本协议终止或在另一方提出要求时,该方当事人同意按另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信息,包括其所有副本。
第八条: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之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若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履行期限、地点
1、合作期限:
2、合同履行地点:
第十条:协议终止
1、协议可在下列情形下自动终止(以最先发生者为准):1)双方已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全部权利义务;2)任何一方已无能力、无诚意参与该项目,而对方提出解除协议要求的;3)因一方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4)双方均同意终止本协议。
2、非终止条款协议第六条(知识产权)、第七条(保密条款)和第十一条(其他条款)的
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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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拒力量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甲乙双方协商顺延工作时限。协议双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引致的延迟履行或不履行不承担责任。2、通知
本协议要求发出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通知均为书面的,并应有专人递送或通过邮资已付方式且写明正确的收信地址而发出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到达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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